A. 臨床診斷及心理功能評估: 1. 診斷評估評估當事人是否患有某種心理或精神障礙。
2. 法醫心理評估評估當事人在法律事件或刑事/民事司法過程中的心理狀態。
3. 工傷/ 創傷心理障礙評估評估工傷或創傷事件對當事人的心理影響。
4. 腦神經心理功能評估檢查當事人腦傷後認知與行為的改變。
5. 腦退化症評估心理測試診斷當事人的腦退化症的嚴重程度。
6. 輕度認知功能障礙評估透過面談、臨床測試評估當事人早期的腦退化症狀。
7. 性格評估透過面談與科學化的問卷量表,評估當事人的性格特徵。
8. 智力評估 [定義|等級介紹]透過以下評估兒童、青少年及成人:
(1) 0歲1個月-1歲11個月:貝利嬰幼兒發展量表第三版
(2) 2歲0個月-5歲11個月:史丹福-比奈智力量表第四版
(3) 6歲0個月-16歲11個月:韋氏兒童智力量表-第四版(香港版)
(4) 17歲戓以上:魏氏成人智力量表第三版(中文版)
9. 專注力不足/過度活躍症評估 [定義|特徵介紹]透過以下評估兒童、青少年及成人:
(1) 與患者及家屬面談以了解患者病史
(2) 用標準化的行為評定量表作評估
(3) 用標準化的腦神經功能測試作評估
(4) 如有需要,會進行智力及其他相關評估 (例如:讀寫障礙評估)
10.讀寫障礙評估 [定義|特徵介紹]透過以下評估本地小學生及中學生:(1) 與患者及家屬面談以了解患者病史
(2a) 6歲1個月至12歲6個月:
香港小學生讀寫障礙測驗 -第二版
(2b) 11歲7個月至15歲6個月: 香港初中學生讀寫障礙測驗-第二版
(3) 如有需要,會進行智力及其他相關評估 (例如:專注力不足/過度活躍症評估) 。
透過以下識別有讀寫障礙風險的學前兒童: 4歲8個月至6歲5個月
(就讀 K2/K3/N3/N4)(1) 與家屬面談以了解患者病史
(2) 香港讀寫障礙及早識別量表-衞生署 (2017年)
(3) 提供標準評估報告
B. 心理障礙評估:1. 情緒障礙評估評估當事人是否患上不同類別的情緒疾病,例如:
- 憂鬱症
- 廣泛性焦慮症
- 社交焦慮症
- 恐懼症
- 驚恐症
- 強迫症
- 躁鬱症
- 思覺失調 等......
2. 長期失眠評估評估當事人的長期失眠概況。
3. 沉溺行為評估評估當事人的沉溺行為(如酗酒、藥物濫用、病態賭博、網絡成癮、性沉溺)之嚴重性。
4. 飲食失調評估評估當事人的患上厭食症或暴食症之嚴重性。
5. 長期痛症評估評估當事人的長期痛症 (如頭痛、肩頸痛、腰背痛) 影響。
6. 性心理障礙評估評估當事人的性心理障礙(如陽萎、早洩、性慾過低或過高及性異常行為等)概況。
7. 其他心理狀況評估任何生活改變 (如婚姻及人際問題、轉工、升學、退休、移民、法律責任、喪親、工作/學習障礙、身體疾病等) 或行為問題所引致的適應困難。
婚姻輔導
透過強化夫妻的正面溝通、行為交換及解決問題能力,幫助伴侶接受對方及改變行為模式,建立愉快的關係。
講座/工作坊
按不同機構需要,鄭博士可向個人或團體組織提供合適的講座或工作坊。